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若想在房产证上增加夫或妻的名字或在夫妻之间变更共有人,是不用缴纳契税的。 但要提交以下材料: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
未婚则不形成夫妻共有关系,按普通的财产分割处理。 分割共有财产,首先应判断共有关系的类别,即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
与《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所指的同住人概念不同,本解答所指的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及其技术规定,若增加配偶以外的其它人作为房屋共有人则需要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按转移份额缴纳契税;若增加配偶作为房屋共有人,根据法律法
在按份共有中,公民对共有的房屋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如出卖、出租、赠送等,但
(一)出卖人瑕疵担保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就其出卖的标的物,对买受人负瑕疵担保义务,即出卖人应保证其交付(或登记)的标的物在物质形态上和权利状态上都是合于约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宁波市区普通住宅小区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收费办法》的详细规定,以供大家参考。
相关阅读: 王女士问:我前通过中介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卖房者的夫人说房子也有她的份,她不知道卖房这件事,所以现在不卖了,请问她的说法对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
在现实生活中,共有房屋的事实权利人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一致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突出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房屋常常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此时,就会造成登记
真实案例:张某(女)与李某(男)于2000年结婚,婚后二人非常恩爱,因为张某的娘家比较贫困,张某婚后特别照顾娘家,还时不时地拿钱资助弟弟上学,李某的家境比较好,
原告黄小姐和被告亢先生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了两处房产均登记在亢先生名下。黄小姐认为上述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将其确认为共同共有人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近日,北京
2002年8月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以12万元购买住房一套。2003年5月李某在付清房款后,甲公司按合同约定交付了房屋。同年11月李某与谢某办理了结婚登记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