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常见四大纠纷 购房者注意
导读:
核心内容:当今,房子是最“奢侈”的产品,一个普通家庭购买一套房子可以说是倾其所有,甚至还要花费自己几十年时间向银行还贷。就是在这样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上,却往往出现各种各样的陷阱和纠纷,办证难、延期交房、物业公司乱收费、二手房中介违规等等让购房者头疼不已。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你介绍一些案例,希望购房者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避开这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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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虚假广告:忽悠你没商量
为了更好地吸引购房者,一些楼盘的广告设计者们经常会给楼盘穿上精美的外衣,创意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市场上不少购房者就被这样的广告忽悠过。
这些年房地产投诉之所以位列投诉榜前列,楼盘宣传与实际不符是其主要原因。广告是购房者获取房屋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往往直接影响购房者的选择。目前一些开发商使用虚假广告,其实都是开发商想多蒙几个人“买票进场”出的歪点子罢了。而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媒体及散页、墙体广告大肆宣传与实际不相符的内容,误导消费者。这大大损害了购买者的利益。
目前房地产虚假广告投诉中,99%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房地产项目的交易额较大,广告的影响力强,广告中出现虚假、误导以及其他违法问题,其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作为消费者,购房时要提前保存证据,多留意细节,提高鉴别能力,不要轻信那些含糊不清和不真实、不客观的广告,以免上当。而开发商或者物业即使赢得了一时利益,却失了诚信,没了口碑。
【案例】市民张卿就被这样忽悠了一次,年前他投诉到本报称,之前开发商承诺的小区绿化健身场所不仅没有做起来,小区物业还将原本的休闲场所划作了停车场收起了费。这不仅违背了当初售楼小姐的介绍,还让一些老人和小孩根本无处可去,车来车往,也增加了一些不安全的因素。而当业主投诉时,她们却告知当时并未指定健身场地的具体位置,小区入口处的一小块花坛就是绿化休闲区。
解析:地产营销 诚实是金
2 延期交房:儿子都出生了还没搬进婚房
合同上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可一拖就是几个月甚至几年,该结的婚结不了,该改善的居住条件改善不了,拿着合同找开发商维权,却发现合同漏洞百出,遭遇霸王条款被欺诈甚至连违约金都拿不到,真是让购房者闹心。
【案例】刘天明在汉阳买了一套房子,和开发商约定在2007年12月31日交房。交房之日,刘天明发现小区完全没有绿化,甚至煤气管道也没有入户,同时开发商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该房源明显没有达到正常的交房标准。刘天明拒绝收房,三个月后,他以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的行为,要求对方按合同予以延期交房违约金赔付。
对此,开发商坚决否认延期交房,还责怪刘天明故意找茬不予收房。其负责人表示:“有什么问题我可以直接和业主解释,如果确定我们违约的话,我们愿意承担该承担的责任。”但在开发商踢皮球的背后,一直到如今快四年了,刘天明还没从开发商手里拿到钥匙。
接受记者采访时,刘天明有点自嘲地说:“当年买房的时候,本来是准备用新房结婚的,但现在儿子都出生了,还没搬进新房里。”
解析:选品牌开发商更有保障
随着近几年楼市的起伏,延期交房越来越频繁地被购买期房的市民所遭遇。不少市民表示,一旦市场转冷,一些中小开发商实力不济,很有可能出现类似事件。因此,选择品牌开发商、购买现房或准现房是不得已的考虑。在一个延期交房楼盘买了房子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根据合同可以通过仲裁或者法律程序向开发商索赔,但很耗费精力,万一遇到开发商“玩失踪”,更是难以得到保障。
3 办证难:难于上青天
住上新买的房子,当然是欢欢喜喜的。可迟迟不给你的房子办理“身份证”,这是让人很不安心的。毕竟办理了房产证,这个房子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可“办证难”一直是武汉住房消费中投诉的热点问题。
一些楼盘虽然销售时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也办理了入住手续,但业主还是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常见的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工程无法竣工验收,影响房产证办理;二是在房屋竣工后,开发商由于拖欠工程款、未按设计施工或未达到设计要求等原因,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方的矛盾无法解决,五大主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迟迟不能办理;三是由于开发商拖欠应缴纳的税费,或挪用其代收的税费,导致房产证长期无法办理。
因此,购房者买房时一定要选择有实力、资质和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所开发的楼盘;二是一定要调查该项目的土地是否被抵押,如果土地被抵押了,开发商一旦倒闭,业主就可能永远办不了房产证;三是一定要确认开发商的各项证件(即《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最好是购买已办理房产证的现房。
【案例】家住汉口的常先生2006年就收了房,可房产证一直到现在都迟迟办不下来。每次问开发商,他们都含糊其辞、百般推脱。原来,小区“两证”难办,是因为开发公司违规超建,擅自将12层加盖至14层,开发商须先履行处罚后,才能办证。没有房产证,这房子就一直无法交易,这让常先生头疼不已。
解析:买前查看证件很重要
4定金难退:新政影响购房计划定金难退
近一段时间,受新政影响,记者经常接到一些“定金”难退的投诉。不仅仅是新房市场,二手房市场这种现象也陡然增多。因为新政而导致的违约到底算不算违约,退个定金真的就那么难么?
一般情况而言,所说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page]
不过,这次新“限购令”细则实施后,使众多购房人受到影响,难免会引发一些纠纷。若确因限购而必须退房,应不算违约,开发商应给予配合,尽快退房、退钱。但因其他原因导致的退房,应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而对于二手房中介而言,如果是限购令导致买家无法买房,卖家不应该要求买家支付违约金,也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家。
【案例】李女士今年2月份选中金银湖的一套二手房,价格122万,并付了2万元定金。2月23日,武汉发布新“限购令”。由于李女士手中已经有两套住房,因此没有购房资格,只得放弃买房计划。可之前她在中介已经交了两万多的中介费和两万块的定金。可当她要求解约,对方退还所有费用时,不仅遭到中介和卖家拒绝,卖家甚至要求她负违约责任,对此,李女士相当恼火。
解析: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解约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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