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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所有权归谁所有权怎么取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15:18:51 人浏览

导读:

相信大家都购买过自己小区的停车库,这些停车库还不便宜,需要我们自己出钱来购买,并且与自己购买的房子是不共享的。那么对于停车场所有权归谁所有权怎么取得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停车场所有权归谁所有权怎么取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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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停车场所有权归谁所有权怎么取得

  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公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有管理权,想收费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车位既然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围,它就不是一般的单独所有权。因为《物权法》 71条明确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组成的复合性产权。

停车场所有权归谁所有权怎么取得

  二、小区的停车位能够对外出售吗

  要明确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法律性质。住宅小区的停车位一般来说,依当时规划和批准,是供小区内全体业主停车之用的,自然是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之一,也是整个建筑物的公共使用部分。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

  三、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权属,依法有如下两种情况:

  一是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位,开发时规划为停车场地并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的,且建设费用未列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出售给购房人,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

  二是住宅小区的地上或地下停车位及用于临时停车的过道等,如果建设费已经列入开发成本或分摊面积之中,也就是开发商已从售楼款中收回了停车位的建设费用,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其租金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分配。

  第一种情况车位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属于产权人,尚未出售的停车位收益应属于开发公司。

  第二种情况中,由于停车位权益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出售停车位的长期使用权。停车位的收益,应由物管公司收取并用于补充维修基金、物管等费用,以表明其业主群体的共同共有性质。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停车场所有权归谁所有权怎么取得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停车场所有权应该归有土地所以权的人所有,也就是所谓的开发商,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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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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