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俗称与学名起争端 鉴定结果与合同不符
导读:
家住西四环长安新城小区的王女士反映:今年6月8日,我在西四环爱家内的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荷比先生牌家具,共17件,价值53115元。在我与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签订的购买合同上,明确标示出所购家具的材质是“缅甸榉木”,但家具送到我家后,一位专门搞的木工说,看这套家具的木料不像是榉木。6月26日,我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对其中一件家具(脚踏)做了鉴定,林科院出具的鉴定结果表明,所鉴定家具的材质是“桤木”。我找到厂家要求退货,但厂家不
承认林科院的鉴定证书,要求去专门的木材家具质量检验站重新检测。于是,6月29日,我与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以及爱家家居的代表一同来到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再次对我所购买家具的其中两件做了鉴定,鉴定报告结果仍然是“桤木”,不能称为“缅甸榉木”。
核实一:王女士出示的家具购买合同上,补充说明一栏内写着家具木质为“缅甸榉木”,而其出示的一份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的鉴定报告上则表明,该家具木质应为“桤木”。
核实二:据王女士与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共同送检鉴定,双方均承认的一份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作出的鉴定报告明确标示:该产品依据GB/T18513-2001、GB/T16734-1997标准及《中国木材志》、《东南亚热带木材》、《拉丁美洲热带木材》、《非洲热带木材》检验:中文名:桤木,隶桦木科(Betu?鄄laceae),拉丁名:Alnussp.不能称作缅甸榉木。
回复: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经理王大川表示,公司经销的是成品家具,生产厂家在广东后街。当初厂家随家具送至公司的材料证明称,该家具的木材材质为水冬瓜,而水冬瓜在木制家具圈内俗称“缅甸花榉木”,因此公司工作人员一直认定该家具木材材质为“缅甸花榉木”。而王女士的购买合同上标注的“缅甸榉木”,只是工作人员一时笔误,将“缅甸花榉木”误写成了“缅甸榉木”。至于检测结果为“桤木”,由于水冬瓜是桤木的别名,二者实为一种产品,并不构成欺诈。但鉴于王女士两次将家具送检,费时费力,且公司工作人员在填写购买合同上的确存在过失,如果王女士对所购家具不满意,公司可以为其退货,并承担两次送检鉴定费用,还可以另外赔付王女士2万元作为精神补偿。
核实三:根据王经理出示的国标GB/T16734-1997标准,标示“桤木,别名水冬瓜”。而其出示的另一份中国木业信息网及阿里巴巴网站的销售信息则显示,“缅甸花榉木”与“水冬瓜板材”是同一货品。
反馈:王女士表示,她对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的解释和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她要求厂家“退一赔一”,即双倍返还其购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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