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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房产抵押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1 16:14:45 人浏览

导读:

其实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法律有所规定了的,只有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才能够贷到款,如果没有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不能够让银行相信你有贷款的能力,在银行是贷不到款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异地房产抵押的材料。

  其实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法律有所规定了的,只有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才能够贷到款,如果没有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不能够让银行相信你有贷款的能力,在银行是贷不到款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异地房产抵押的材料

  一、异地房产抵押的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抵押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7、第二住所证明(保证一旦拍卖借款人的房子借款人得有地方住)。

  二、异地贷款需满足以下一定的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造、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应向贷款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3、合法的购(建造、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和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5、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借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异地房产抵押的材料的相关内容。房产的抵押贷款本来就是一项有风险的活动,银行不会冒很大的风险去投资一项低收益的经济活动的,除非能够给予相关的材料证明回报足够诱人,风险能够承担,可见材料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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