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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二手房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3 13:46:41 人浏览

导读:

二手房买卖的现在已经在逐渐完善其流程的监管,同时也多途径多方式的优化了办理方式,二手房买卖在审核的时候会较严格。那么,漳州二手房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漳州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漳州二手房交易时有什么限制?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知识。

  二手房买卖的现在已经在逐渐完善其流程的监管,同时也多途径多方式的优化了办理方式,二手房买卖在审核的时候会较严格。那么,漳州二手房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漳州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漳州二手房交易时有什么限制?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知识。

  一、漳州二手房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关于漳州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有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最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这也是你将来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所在。

  二、漳州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三、漳州二手房交易时有什么限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二手房,不能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漳州二手房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总而言之,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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