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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动迁房交易新规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0 16:16:5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商海是我国的经济中心,是世界型的大都市,这个城市是经济发达的代表城市,所以地方性的法规也是有很多的,就像一些关于房产的法律知识,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上海动迁房交易新规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

  我们都知道商海是我国的经济中心,是世界型的大都市,这个城市是经济发达的代表城市,所以地方性的法规也是有很多的,就像一些关于房产的法律知识,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上海动迁房交易新规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上海动迁房交易新规是怎么规定的

  《物权法》也将债权和物权进行分开处理,即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因为物权不转移而变成无效合同。因此,拆迁房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要签订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完全可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利。因此,可以说签订一份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是买卖双方(主要是买房人)保护自己权利的关键。

  动拆迁房买卖存在很长的时间周期,因而蕴涵了极大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这种类型的纠纷案例不胜枚举,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而其法律风险,主要是在买受人一方。一般情况下,动拆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卖家都会要求买家支付全部或者绝大部分房价款,而买受人在支付了巨额房款后却并不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人资格。双方虽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卖方在法律上讲依然是不折不扣的房屋所有权人,这样买受人就会置于高法律风险地位。事实上一旦风险发生有可能导致买受人房财两空。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上海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可认定为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1、动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

  2、动迁房买卖尽量要求卖方的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动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动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

  因此,动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上海动迁房交易新规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要是想要在上海买房的话,我想一定是有着不错的经济来源或者是祖传的。因为上海的房价实在是不低的。如果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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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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