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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描述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与被执行人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1年9月19日审结。该案(2011)薛*初字第1118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为保证该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拍卖被执行人殷*所有的(登记在济南**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济南市高新区会展西路88号2号楼1-2514房产一处。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陈*。
  • 被执行人:殷*。

审判人员

  • 审判员王泉涌
  • 书记员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