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怎样支付赔偿金

更新时间:2019-07-30 21:47:1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公司某员工之前因为自身生病原因(并非职业病)在家休息了一年多身体好了再外面自己做了生意,现在我公司以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解除关系但没书面形式,现在公司需要给他怎眼搞得补偿吗?怎么计算工龄?注:这个员工1988年用工,在2007年因为跟老板吵架私自出公司三年,双方都未办离职手续,三年后就是2010年又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0-2012三年的,2013年初因为生病治疗未到公司上班至今一年多,现在我公司想跟他解除劳动合同,想咨询怎么补偿。谢谢。
8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胡剑桥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宿迁
协商解除,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从2010年起算。如果无故矿工,可以开除
2014-03-20 18:51:5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00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9-07-30 21:47:13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6829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13]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019-06-19 14:21:1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75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劳动者因病主动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不能工作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若非本人严重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因病主动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14-08-28 01:31:22
汪何斌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工龄应该从2010年开始计算,如协商解除,可委托律师参与,预付法律风险
2014-03-19 10:53:17
蔡振平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
2014-03-19 10:43:37
沈培亮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014-03-19 10:32:01
宋燕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应当从10年开始起算工龄。详细可以和律师面谈。
2014-03-19 10:16:4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能否向学校申请退费的情形如下:1、如果学生因学校原因无法完成学习计划,学生要求退学和退费,学校必须退还剩余费用;2、开学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因重大疾病、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如下: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0.45元/平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协议书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具有法律效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且达成合意;3、协议书内容与签订程序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产生争议的处理方式是: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以申请有关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有条件可以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民法典》第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