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公示公信

更新时间:2013-11-06 07:41:5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房子办理抵押登记后,又与第三人办理过户,那么是抵押权人享有权利?还是第三人享有房屋产权
6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梁静飞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电话-153-3371-7115
你好 依然存在抵押权,可以主张
2013-10-25 13:58:24
那么第三人怎么办?已经办理过过户了,不是应该被保护吗
追问 2013-10-25 14:08:00
刘青芳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河南开封·电话-139-3862-8340
你好,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
2013-10-25 20:27:33
邢伟华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你好依然存在抵押权,可以主张
2013-11-06 07:41:56
常会涛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你好 第三人享有权利 建议来电说明详情 才能更好的帮助你
2013-10-25 17:01:33
罗泽伟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房产的抵押以登记为成立条件,如登记了的,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
2013-10-25 14:04:28
我想知道已经办理抵押登记了,怎么还可以办理过户登记?
追问 2013-10-25 14:11:36
这个不用管,只要是抵押登记在先的,就可以实现抵押权
追答 2013-10-26 21:24:20
田洪涛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抵押权。
2013-10-25 14: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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