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谁来承担?
更新时间:2016-02-09 12:44:02人浏览
问题描述:
开公司的车出去办事,后来办事晚了,公司也下班了,没人需要用车我就开着出去逛了1下,不小心出了事故受伤了,医疗费谁承担呢?公司有没有责任?
7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082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治疗工伤期间公司垫付了医疗费的,结算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的,应当从中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事故都是突发事件,治疗抢救期间都不可能完成工伤认定,医疗费用一般需要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申报结算。
公司在治疗工伤期间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在出院时没有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的,在之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社会保险机构与其它赔偿费用一并结算的,支付的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从中扣除。
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赔偿费用应当有清单,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清单核对是否包含医疗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事故都是突发事件,治疗抢救期间都不可能完成工伤认定,医疗费用一般需要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申报结算。
公司在治疗工伤期间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在出院时没有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的,在之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社会保险机构与其它赔偿费用一并结算的,支付的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从中扣除。
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赔偿费用应当有清单,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清单核对是否包含医疗费用。
2016-02-09 12:44:02
咨询我
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8527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
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2015-01-24 08:16:41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8893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不合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2014-06-28 18:57:5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来承担
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是由被执行人来承担的,强制执行案件的费用,是需要根据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来决定的,当被执行人满足相关的情形下,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可以进行减免的,强制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谁承担?
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物业管理费
人浏览
医疗费并不包括伤残补偿金。这是两个概念,伤残补偿金是伤者在医疗终结三个月后自行找有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如评得上伤残的才有此费用,如评不上是没有的。另外,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诉讼中相关费用是如何承担的?
医疗纠纷诉讼结案的会对三部分费用做出裁定,这包括:鉴定费、诉讼费、医疗赔偿费用。1、鉴定费的分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属于医疗
医疗事故诉讼知识
人浏览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办理工伤认定后,治疗工伤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单位不及时办理工伤认定,或者没缴纳工伤保险,造成相关费用无法报销的,无法报销费用由单位承担《工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生医疗事故后,其医疗费可以由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进行赔付。已经开发出医疗责任险的某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介绍,投保医疗责任险的保险人必须是正式在编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怎么更换?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刑法
人浏览
双方均有责任。小孩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个你可以要求检察院出示书面的量刑建议书
全部1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检察院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不起诉。若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判刑或可免除刑罚,检察院可酌定不起诉。若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检察院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提供拘留有关的法律咨询。
全部1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可以要求赔偿吗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
刑法
人浏览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该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后果特别严重的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贩卖银行卡U盾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数量较大或涉及伪造信用卡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情节严重者,刑罚及罚金将更重。及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是严重违法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擅自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将受到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午好,这个是违法的啊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看具体情节和后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