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公去世了遗嘱没给我留居住权房产家产都留给女儿了我还能在这房子里住吗

更新时间:2024-04-08 10:23:3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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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公去世了遗嘱没给我留居住权房产家产都留给女儿了我还能在这房子里住吗
19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杨志峥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9-1100-6393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4-07 16:32:37
孙睿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58-1076-0774
您好,如果是再婚的老公去世,首先我们要分析房产的性质到底是再婚老公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您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主张自己的继承份额。
2024-04-08 10:23:33
曹阳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7-1623-5207
二婚老公的房子。名字是她女儿的。继承权已经给了他的女儿。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的二婚老公。活着的时候没问题。
2024-04-07 12:23:39
赵江涛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0-3100-8678
您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主张; 建议委托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2024-04-07 22:46:03
北京在悦律师团队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86-1380-0717
您好,如果征得当前房屋所有人同意,是可以继续住的,对方不同意就不能住。
2024-04-07 13:56:29
王俊颖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400-8332-276
您好 ,如果您已经结婚的话,您对他的财产是有继承权的。
2024-04-07 14:01:20
李英华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52-0141-0397
如果配偶没有房子居住,法院可能判不用腾房
2024-04-07 13:39:05
张丽珍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6-9918-9272
您好 我是律师助理 可以为您安排律师答疑
2024-04-08 09:48:10
李淼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87-9016-9657
您可以继续居住在这房屋,因为您有居住权
2024-04-07 14:09:16
孙童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6-8321-4553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2024-04-07 13:35:23
靳双权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4-2603-7149
具体情况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
2024-04-07 12:49:56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5-2219-7052
您好,您得问题可以为您解答
2024-04-07 13:33:02
易轶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2-4146-0964
您好,电话回复可详细沟通
2024-04-07 13:33:33
岳超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8-1079-6634
请您就说明您有其他住房吗
2024-04-07 13:52:59
牛彩红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5-0102-0997
您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
2024-04-07 13:06:30
徐卫东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1-2475-6010
具体要看遗嘱是否有效
2024-04-07 16:06:5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008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看是否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2024-04-07 12:12:2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854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按照产权情况确定
2024-04-07 12:11:58
继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001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关于再婚一方去世房屋是否有居住权,可知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如果在居住权期限内的,仍然享有居住权,去世之后则不再具有民事权利。但只能由当事人享有,其配偶不具有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4-04-07 12: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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