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我签协议,在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工伤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两项,一次性赔偿,没有提就业补助金,说以后不可以在向单位要任何赔偿,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这样协议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8-04-01 20:13:4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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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我签协议,在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工伤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两项,一次性赔偿,没有提就业补助金,说以后不可以在向单位要任何赔偿,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这样协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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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玉娟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山西晋中·电话-133-9344-7513
  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企业为了尽快解决职工受伤的问题,就会跟职工签订工伤赔偿协议。但是,因为这协议是双方私底下签订的,有些职工在签名之后,觉得自己好像吃亏了或是什么,这个时候想要反悔。   在实际中,工伤赔偿协议书经过双方私底下协商得到的,只要是自愿达成的,那么基本上是不可以推翻的,不管是企业还是员工原则上都应该尽量遵守。   但这也不是必须的,要是有下面的例外情况,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1、工伤赔偿协议书不是职工自愿签订的,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的,那么受有损害的员工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工伤赔偿协议书,并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2、工伤赔偿协议书是职工自愿订立的,但是因为工伤职工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订立的,那么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工伤赔偿协议书,并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当然,如果企业与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后,有证据证明双方都明确知悉伤残程度和法律规定标准,且企业也没有趁人之危的行为,在这个基础上签订的和解协议就会被确认其法律效力。   所以,要不是上面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的情况,那么工伤职工在签完协议之后觉得显失公平的,也是可以及时在仲裁时效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于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要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以,你们之前签订工伤赔偿协议要是显失公平的,想要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就要关注下仲裁时效问题,避免错过仲裁时效。
2017-08-04 09: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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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可以补助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是: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照医疗费的60%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照医疗费的65%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照医疗费的70%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照医疗费的75%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照医疗费的80%给予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  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条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2018-04-01 2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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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7-11-22 03: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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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对因为存在医疗依赖的补偿,以及因为伤残影响就业和就业后待遇的补偿,无论什么时间因为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均依法享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7-11-19 10:40:42
成彩红律师
服务地区-山西太原
只要你们双方同意这个就可以。
2017-08-06 17: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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