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与土地收回,征拨的土地能否收回

更新时间:2011-04-24 09:49:32人浏览
问题描述:
开阳县2003年期间征拨我的土地修建小区,可是现在还有100平方米左右的土地他们征拨后闲置着,我能要回他们闲置的土地吗?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邹伙发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不能。
2011-04-24 09:49:3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转让土地
转让土地
转让土地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个人和单位,并且取得收入的,应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划拨土地征收有补偿吗
划拨土地征收有补偿吗
划拨土地征收有补偿,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房地产
人浏览
土地征用法律法规
土地征用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征地法,有关征地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土地征用法律法规?
征地补偿条例
人浏览
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
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
我国实行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基本制度,农村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有时候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村土地。农村土地征收是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
征地补偿
人浏览
1、《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
房地产
人浏览
土地征收初论
土地征收初论
土地法律制度是以土地所有权为核心而构建起来的。我国土地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二元结构,使得我国土地法律制度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作为土地所有权发生根据的土地征收
房地产论文
人浏览
能收回集体土地所有权吗?只有原批准机关才有这个权利,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者没有这个权利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因撤销、迁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能。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咨询村委会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怎么办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怎么办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征地补偿
人浏览
承包期没到就不能。到期收回一般没有补偿。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知情权有哪些
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知情权有哪些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征地补偿
人浏览
被征地农民还有土地吗
被征地农民还有土地吗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
人浏览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续的怎样交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续的怎样交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征地补偿
人浏览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征地补偿
人浏览
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怎么量刑?
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怎么量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
征地补偿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