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无经济来源女方有工作和收入,孩子刚满三周岁法院会判给谁

更新时间:2015-03-06 11:10:5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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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无经济来源女方有工作和收入,孩子刚满三周岁法院会判给谁
10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李建成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15-03-05 16:30:24
徐卫东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1-2475-6010
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015-03-05 17:32:41
怀向阳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99-1039-2975
聘请律师代理,,
2015-03-05 19:17:57
王增辉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2015-03-06 11:10:57
徐浩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看孩子有利情况
2015-03-05 21:52:53
刘斌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要看哪方有利于孩子成长,判给女方几率大。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015-03-05 18:10:09
蒋铁顺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您好!会结合父母双方那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判决。
2015-03-05 17:47:22
李同红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
2015-03-05 17:42:07
石建伟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
2015-03-05 17:17:59
李莹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协商为主,如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2015-03-05 17: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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