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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宏

李志宏

执业证号: 210403008011 司法鉴定人鉴定机构: 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

基本信息

  • 姓名: 李志宏
  • 性别:
  • 年龄: 53
  • 从业年限: 16年
  • 执业证号: 210403008011
  • 执业证有效期: 2008-03-10 至2020-04-16
  • 上年度案件量: 12
  • 从业类型: 兼职
  • 学历: 本科
  • 职称: 副高级
  • 首次获准执业日期: 2008-03-10

执业类别

  •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个人简介

李志宏,1971年10月生,锦州医学院毕业,中共党员。现为抚顺市第五医院心理疗区主任,心理治疗师,副主任医师,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精神病司法鉴定专家。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精神心理卫生临床工作,能熟练掌握精神科常见病和疑难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物质依赖、人格障碍、症状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等精神障碍等的诊断及治疗。兼职抚顺市精神病法医司法鉴定工作。自2008年3月获得鉴定资质以来,认真参加并通过每年度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考试,参与司法鉴定、医学鉴定及残疾鉴定300余例。在鉴定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遵章守纪,严谨客观,始终以维护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准则。出具鉴定报告写规范,依据充分,全部被采信。鉴定过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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