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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华

李振华

执业证号: 140013142020 司法鉴定人鉴定机构: 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基本信息

  • 姓名: 李振华
  • 性别:
  • 年龄: 65
  • 从业年限: 8年
  • 执业证号: 140013142020
  • 执业证有效期: 2016-01-25 至2020-04-16
  • 上年度案件量: 79
  • 从业类型: 专职
  • 学历: 大专
  • 职称: 副高级
  • 首次获准执业日期: 2016-01-25

执业类别

  • 污染物性质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

个人简介

李振华,男,1959年9月出生,1981年12月25日毕业于太原工学院冶金大专班分析化学专业。1982年2月8日毕业分配到太原煤气化公司焦化厂中化室参加工作,历任焦化厂中化室副主任、任焦化厂中化室主任、焦化厂技术中心主任。2007年2月5日调入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历任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山西省焦炭集团龙源(介休)园区焦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被评选为山西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工作期间对煤、焦炭生产质量控制、炼焦配煤技术、焦化化工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及煤焦化产品系列开发有深入的研究,先后有十余篇科技论文发表于国家级、省部级技术刊物,多次获山西省煤管局、太原市科委、太原市经委、太原煤气化公司、焦化厂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曾获太原煤气化公司最佳专业技术人员称号。调任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后,主持并参加了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投产前的生产准备、焦炉烘炉、原料煤选择、配煤方案的制订、开工方案的确定、试车方案的确定、煤气管道的打压试压、操作规程的制订、化产系统(包括脱硫、硫铵、蒸氨、粗苯等)及生化系统的投产调试、化验室的组建及投产后的技术、质量、环保管理工作。2015年成为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的执业司法鉴定人,参与了多起鉴定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作为该中心的技术顾问对中心所有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进行技术把关,将多年环保工作经验运用到了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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