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杨晨曦
- 许可证号: 610017063
- 颁证机关: 陕西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17-11-20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34610000MD80186677
- 机构电话: 029-89350316
- 上一年案件量: 9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4
- 机构地址: 碑林区长安北路49号
业务范围
- 污染物性质司法鉴定
- 地表水和沉积物司法鉴定
- 环境大气司法鉴定
- 土壤与地下水司法鉴定
- 生态系统司法鉴定
- 环境经济司法鉴定
- 其他类(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核辐射、环境法等)司法鉴定
执业鉴定人
认证认可
省级资质认定:通过
通过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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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是目前全省唯一具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2019年经司法部确定为首批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的公益性机构。中心于2017年依托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业务范围包括:污染物性质鉴别、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环境经济、其他类共7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中心现有成员39人,其中司法鉴定人29人,正高级工程师5人,高级工程师17人,教授2人,副教授2人。成员大多是具有多年从事战略及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战略规划及绩效评估、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生态环境修复等领域的技术骨干。中心占地面积约2000㎡,其中实验用房1000㎡,监测分析仪器设备188台(套),要包括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气质联用仪(GC-MS)、专用气相色谱仪、有机前处理平台、加压流体萃取仪、石墨消解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浓缩旋蒸仪、玛瑙球磨机、大容量冷冻干燥机、超低排放监测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红外烟气综合分析仪等仪器设备。目前已具有9大类126项317项指标的检验检测能力,包括水、气、土壤、固废、噪声、生物、室内空气、油气回收等项目,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中心充分发挥自身雄厚的科研技术力量、先进的仪器设备和鉴定人员良好的专业素养,以科学严谨、独立客观、公平公正、诚信自律的工作作风,规范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有效解决环境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推进环保事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事业的道路上,持续、稳定、健康和长远的发展。
能力验证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结果 |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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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境类:1.铅的测定;2.镉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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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8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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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境类:水中总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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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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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境类:水质中总砷、水质中铅、污染物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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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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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境类:溶液中镉、锌;滤膜中镉、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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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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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中氟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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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8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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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土壤(砷、镉、铜、铅、汞、镍12种挥发性有机物);水:(硫化物、砷、甲醇中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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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0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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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土壤中镉、总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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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6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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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中铅、镉、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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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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