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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昌平司法鉴定所

执业证号: 340207091 0553-3028549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沈棫华
  • 许可证号: 340207091
  • 颁证机关: 安徽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07-02-12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34340000MD801130XR
  • 机构电话: 0553-3028549
  • 上一年案件量: 430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430
  • 机构地址: 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内

业务范围

  • 法医精神病鉴定
  •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机构简介

安徽昌平司法鉴定所简介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成立于1969年,是皖南和皖江地区唯一一所治疗精神、心理疾病,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社会防治、司法鉴定为一体的三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目前编制床位7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医院是芜湖市心理学会、芜湖市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安徽省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分会、芜湖市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和安徽昌平司法鉴定所的挂靠单位。安徽昌平司法鉴定所原称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2007年成立),2008年2月更名为芜湖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后遵照省司法厅要求更名为安徽昌平司法鉴定所。自1980年开始即开展了精神疾病的鉴定工作,担负着整个皖南地市的精神疾病鉴定任务。1998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发文[皖政办(1998)12号]指定我院为安徽省23家鉴定医院之一,主要接受芜湖市、马鞍山市、宣城市公、检、法、司机关和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及上海市军天湖监狱等单位委托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也少量受理其它地区司法机关的委托鉴定。参加国家司法部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开展的2016年度法医司法鉴定“能力验证”中,获得“满意”等级。本鉴定所承担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涉及交通事故理赔相关的智力(IQ)测验与精神状态、精神或智力残疾、精神疾病及其因果关系等各类精神医学鉴定任务。本鉴定所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充足、先进,并按照“科学严谨、客观准确、独立规范、公正严明”的方针,建立公正、科学、客观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机制。目前拥有一批多年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9人,高年资中级职称2人。鉴定所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程序,通过系统的精神状况检查、相关心理测试和实验室检查等,运用精神医学、法学和社会学等相关知识,对精神状态(包括涉及交通事故理赔相关的、精神疾病及其因果关系等)、法律能力(包括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性防卫能力、其他行为能力如诉讼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或智力残疾等进行鉴定。本鉴定所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态度,遵循本所制定的质量方针,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完成每一例鉴定委托,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的鉴定服务。

能力验证

序号 项目 时间 结果 证书
1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2016-06-02 满意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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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2017-06-02 合格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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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2018-06-15 满意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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