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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

执业证号: 91320191MA1MG37A02 025-85699008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吴伟
  • 许可证号: 91320191MA1MG37A02
  • 颁证机关: 江苏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19-01-09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1MG37A02
  • 机构电话: 025-85699008
  • 上一年案件量: 0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0
  • 机构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A座23层

业务范围

  • 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
  • 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
  • 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
  • 环境污染物理化性质鉴定

认证认可

省级资质认定:通过

通过时间: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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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资质认定:通过

通过时间: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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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现有司法鉴定执业人22名,其中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5名,高级工程师15名,工程师2名。实验室面积约2000平方米,设置有大型仪器室、理化分析室、样品预处理室、生物毒性实验室等功能试验室,配置仪器设备2000余万元。实验室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检测能力范围包括水和废水、固体废物、环境空气、土壤和沉积物、噪声五大类。近三年来累计完成两百余项企业委托类危险废物鉴别项目、几十余项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及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项目,项目遍布江苏省各地级市,为环保管理和案件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其中:2017年,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南京市“施卓等污染环境案”和负责环境损害评估的宜兴市“小雷山倾倒危险固废案”获评江苏检方十大“环保类”典型案例;负责司法鉴定和损害评估的“宜兴铝灰倾倒案”获得江苏新闻频道的专题报道。2018年,负责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和环境损害评估的“海安1.29污染环境案”入选公安部公布的全国6起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能力验证

序号 项目 时间 结果 证书
1
水质 化学需氧量
2018-08-20 满意
水质 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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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质 总磷
2018-08-20 满意
水质 总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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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水中氨氮
2019-02-27 满意
水中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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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中化学需氧量
2019-02-27 满意
水中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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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水中苯系物
2019-02-27 满意
水中苯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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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水中铜、锌
2019-04-04 满意
水中铜、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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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水中砷
2019-09-10 满意
水中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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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水中氟化物、氯化物
2019-09-10 满意
水中氟化物、氯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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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土壤砷、汞
2019-10-22 满意
土壤砷、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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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沉积物中铅、锌
2019-12-13 满意
沉积物中铅、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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