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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之王讲述司法鉴定人背后的故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8 22:07:43 人浏览

导读:

图一:司法鉴定专家论证会(资料图片),图二:自治区首次司法鉴定人颁证暨执业宣誓仪式。我区司法鉴定诚信体系正式启动。3月10日,自治区司法厅会议室内,新核准的78名司法鉴定人和来自乌鲁木齐地区的100名司法鉴定人,同时举起右拳,在国旗下庄严宣誓,向社会作出

  3月10日,自治区司法厅会议室内,新核准的78名司法鉴定人和来自乌鲁木齐地区的100名司法鉴定人,同时举起右拳,在国旗下庄严宣誓,向社会作出诚信服务、恪尽职守的承诺。据了解,这是自治区首次进行司法鉴定人颁证暨执业宣誓仪式。这同时也标志着我区司法鉴定诚信体系建设的正式启动。

  在社会生活中,市民处理劳动争议、医疗、交通等纠纷,维权的有效途径是掌握足够的证据、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司法鉴定则被称为“证据之王”,直接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平正义,在诉讼中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随着司法鉴定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一个巨大的市场已经出现。文/记者肖君

  何为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可见,司法鉴定在诉讼程序中占有重要地位。

  自治区司法厅司法鉴定处副处长周卫介绍说,司法鉴定在政法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起诉的证据。在刑诉法上规定的证据里面,司法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确定要实行登记管理的是三类,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据介绍,目前司法鉴定对一些案件的侦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法医学的死亡原因鉴定。应该说这个鉴定结论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侦破和诉讼,是证实犯罪打击犯罪的科学证据。如果没有鉴定结论,侦查人员很多情况下也是没有办法的。

  当然做鉴定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比如法医物证鉴定,除了有一定的客观物证外,还需其他辅助材料,如果不具备这些物证就难以做出结论。据国外的统计数据,鉴定案子有50%能出鉴定结果,能够为法庭提供证据的只有50%。39%提供线索,提供一个侦查的方向。还有11%是没有结果的,因为条件不成熟。周卫介绍说,有时候很多老百姓不懂,觉得送去司法鉴定就应该能够提供出证据。实际情况不同,只有一半可以提供证据。因为鉴定结论必须要有明确的依据,要有证据。你要有客观的事实放在那儿,放在那儿之后才能根据这个事实作出一个结论。鉴定可以为侦查提供线索,但鉴定不是侦查,俗话说人命关天,鉴定结论有时候就是定案的依据,一定要有科学依据,要绝对准确。

  走近寻常百姓

  自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70家,司法鉴定人820人,覆盖全区15个地州市。司法鉴定业务涉及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以及土地评估、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仅2008年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业务13366件。

  随着法制进程的推进,司法鉴定离普通老百姓越来越近。新疆恒正司法鉴定所主任汪文秀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来做司法鉴定的人越来越多,其中普通老百姓居多,因为这些案件大多涉及赔偿问题,弱势一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就来申请司法鉴定。”

  2008年,汪文秀接到了且末县人民法院的委托,要求鉴定一份收条的真伪。

  这起案件说来话长。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且末县一家百货公司面临倒闭,这时,当地人王某收购了这家百货公司,随后,让原百货公司的营业员入股经营。营业员周某便拿出了4000元钱参股。

  一年后,周某不想在这家百货公司干下去了,他想学理发技术,自己开一家理发店挣钱。周某向王某要当初投入的股金时,王某以没钱为由,没有退还给他。

  后来,周某又多次讨要自己的4000元钱,王某都以种种理由拒绝了。周某听说王某的孩子病重,那段时间也确实没钱,也就没再继续追要下去。

  2006年的一天,周某无意间碰到了以前百货公司的一个同事,同事询问他的股金要回了没,听说还没要回来,就说:“自己的钱,为啥不去要了?”周某又一次找到王某,王某已经不认帐了,称没这回事,当初周某投入的股金已经全部退还给了他,并拿出两张收条,上面各写着已收到2000元,收条上还有周某的签名。

  周某气坏了,很快将王某起诉到了当地法院,法院委托恒正司法鉴定所做笔迹鉴定。汪文秀做出的结论是:这份收条不是周某的笔迹。

  王某听说后,跑来乌鲁木齐找了另一家司法鉴定所,那家鉴定所出具了与汪文秀截然相反的结论。

  这种情况下,且末县人民法院又另外委托了一家司法鉴定所,后来出具的鉴定结论与汪文秀的一致。

  在后来的开庭审理中,当事人双方进入答辩程序时,王某在答辩中良心发现,承认收条是自己伪造的,退还了周某多年前入股的4000元钱。

  汪文秀说:“司法鉴定是以科学的态度进行的,科学的东西不像选举,谁的支持拳头多,谁就能当上代表。任何情况下,都要客观公正。”

  鉴定还原真相

  前不久,巴州一家医院向自治区司法鉴定处提出投诉,对新疆中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提出质疑。

  2006年2月10日上午,被鉴定人吐某被人发现昏迷在天寒地冻的野外,发现者赶紧将他送往巴州一家医院。当时CT检查显示为高血压导致的脑出血,医院很快为他做了手术。

  让人意外的是,手术后第2天,吐某的右小腿出现水泡,院方以右小腿骨筋膜室综合症及右下肢静脉血栓进行治疗。后来,吐某的跟骨坏死。当地两级医学会均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后,吐某将巴州这家医院起诉到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要求做司法鉴定。

  2008年10月,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委托新疆中信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中信司法鉴定所得出结论为:医院出具的吐某的病历不真实,终止鉴定。依据是:巴州这家医院没有说明患者右小腿水泡的形成原因。因为当事人在二月份发生病情,当时天气寒冷,下肢体被冻,而稍遇热容易发生烫伤。患者在术中第二天发现水泡,而病历中只记载对患者的腿进行过保温处理,并无记载其他护理处理措施。加之自治区人民医院诊断其右足跟低温烫伤,说明该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不尽义务致患者烫伤。

  巴州这家医院不服这个鉴定结果,提出了投诉。在投诉信中承认对吐某局部进行了热水袋保温处理。

  经过自治区司法鉴定专家论证会的论证,最后认为,吐某的病情有悖于一般疾病的发展规律,此外,医院在护理上发现吐某肢体出现水泡后,在病历上没有显示采取措施的记录,病历上说“吐某在野外长跪了6个小时”,经推断不符合常理。经过专家论证,维持中信鉴定所提出终止鉴定的结论。[page]

  鉴定人的烦恼

  司法鉴定的结果,只可能对一方有利,这就常常出现另一方当事人大闹司法鉴定所,或者当事人诱惑司法鉴定人的事情来。

  新疆天正司法鉴定所的燕泽宇法医说,委托鉴定人对鉴定结论都有一种自我倾向性,在前来委托的时候,往往就会将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那就是希望能按照他本人的意思来进行鉴定,这是一种普遍性。当事人都希望达到自己的目的。对此,司法鉴定结论一定要客观公正、维护正义。

  “作为司法鉴定人,任何时候屁股都不能坐歪了。”燕泽宇这样笑说。

  有一次,新疆恒正司法鉴定所主任汪文秀收到了一起笔迹鉴定的委托,经过认真细致的鉴定,她做出了客观的结论。但另一方当事人又找到她,百般说好话,希望变更这份鉴定结果,许诺给她好处费等,汪文秀拒绝了。汪文秀说:“以前,鉴定书上盖的是单位公章,责任不明确。鉴定机构社会化后就不同了,我们要对鉴定结果负全责,出现错误鉴定要追究个人责任。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为达到证据有利于自己的目的,千方百计找上门来说情或是请客送礼。其实,真实、科学、客观的结论是司法鉴定的生命线,一旦出现偏差,我们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自治区司法厅司法鉴定处副处长周卫说,从200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后,司法鉴定以它科学、公正的形象,在诉讼中发挥了超出其他证据的作用,成为司法公正不可缺少的保障,也越来越多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司法鉴定处提醒当事人在司法鉴定所时,一定要查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以免错误、没有法律效力的鉴定,影响了案件的审理。

  同时,如果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服或发现司法鉴定人有不规行为的,欢迎投诉和举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991-2356023。

  仍需继续规范

  同一起案件,提交的鉴定有8份,且所有的鉴定机构都是平级的,谁也推翻不了谁,谁也说服不了谁,这让法官审判时犯了难,究竟该采信哪一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介绍说,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发生地在昌吉州,因为当地法院无法判结,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便向上级人民法院请求帮助,给自治区高院技术室送去了一份请求指导的申请,结果自治区高院也被难住了。

  案件原告是名女性,被被告打伤头部,造成骨折等外伤,后来出现了精神方面的问题,去专业医院治疗过。为了索赔,伤者起诉了肇事者,案件审理的焦点在于伤者有没有因为挨打造成外伤性精神残疾。原告、被告和检察机关先后申请在4家鉴定机构作了鉴定。打官司过程中,当事人发现新增了一所鉴定机构,便又去作了一份鉴定,于是出现5家机构作出的8份结论不一致的鉴定。

  这起案件并不是特例。肉孜·司马义说,司法实践中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情况不少,这起案件尤为典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现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些相关的配套文件,着手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但在实际工作中,肉孜﹒司马义也发现审批不严格、登记门槛低、管理不到位、布局不合理、没有权威的复核机构等问题仍然存在,从而产生了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现象,给审判机关证据采信造成了很大困难,也增加了诉讼当事人的负担。

  肉孜·司马义建议,应按照地域面积和人口覆盖情况,确立权威性、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布局。国家根据情况设立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司法鉴定机构,并在政策或者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同时,要对现有鉴定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审批手续,加大管理力度,提高鉴定质量,以方便司法机关证据采信,减轻诉讼当事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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