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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该将最低工资标准当成待遇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6 17:22:57 人浏览

导读:

今年55岁的史大姐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已经有10多年了,其中就业工作就干了将近10年,自从去年有了就业经理人的身份,她的工作变得更为专业。今年4月1日,我市又一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史大姐没想到,这个政策竟然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具体工作。她告诉记者:“最明显的表现

一些小企业却把这一最低工资标准当成了日常工资水平,而且不给劳动者交保险。

今年55岁的史大姐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已经有10多年了,其中就业工作就干了将近10年,自从去年有了就业经理人的身份,她的工作变得更为专业。今年4月1日,我市又一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史大姐没想到,这个政策竟然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具体工作。她告诉记者:“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一些小企业误读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内为1100元/月,一些小企业,比如车行、小饭店、小美容院等一些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或个体户,在招聘时就直接开出1100元的工资水平,并且不给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00元不含企业应缴的保险

针对就业服务工作中的这一矛盾,史大姐查了很多政策文件,也咨询了上级部门,结果发现: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是指扣除企业应缴保险费之后,劳动者实际拿到手里的工资。于是她反复做一些企业的工作,希望他们能把工资提高一点儿,否则自己也招不到人,影响发展。

史大姐向记者反映说,目前就业工作的最大困难就卡在工资待遇上。“一方要往下压,一方要再提高,两个矛盾一冲突就产生很多问题。”史大姐说,她经常接到求职者的反馈说,很多企业故意拖延跟劳动者签合同,因为根据现在的政策规定,签了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交保险。所以一些小企业就设定所谓3个月试用期,劳动者干满三个月就被以各种理由辞退。为此,史大姐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采取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不要让劳动者再“受伤”。

去了交保险的几百块钱,剩下的没法养家糊口

对此一些劳动者表示不能接受。天兴社区居民季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告诉记者:“我今年已经57周岁了,1999年失业,这些年一直干保安、打更的工作,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很多物业公司都不愿意用了。”记者了解到,季先生每月都需要自己交保险,老伴儿的退休金1400元/月,生活非常紧张,尤其是最近已经两个月没有工作的他,感到压力更大。“给1100元,去了几百块钱的保险,剩下一半儿怎么养家糊口?”季先生说。而史大姐告诉记者,她发现现在很多求职者不怕工作累,也不怕工作时间长,唯独希望工资能高点儿。“据我们了解,那些技能水平不高的求职者,月工资扣除5险后能达到1500元的水平,他们就觉得可以接受了。”史大姐说:“就现在的生活成本而言,这个期望值并不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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