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须依法足额缴纳 违法约定无效
导读:
2002年10月,苏州一家制衣设备公司聘请了驾驶员刘某。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五年。合同约定,如刘某擅自离职,应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但公司仅为刘某缴纳了2003年4月至5月的社会保险费525.36元。2003年6月,刘某因和公司发生矛盾而辞职。刘某才发现公司未为自己缴纳2002年10月至2003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为此,刘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不久,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应向社会保障机构为刘某缴纳2002年10月至2003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3152.16元,并为刘某办妥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的裁决,向法院起诉。原告诉称: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合同期内如被告擅自离聘,应负担甲方损失费9000元及养老保险金。2003年7月24日,原告安排被告将200只礼品烟灰缸拉回了家,致使价值1000元的烟灰缸没有发挥作用。事后被告为了逃避责任,即提出辞职,导致原告不得不高薪急聘驾驶员,造成很大损失。而被告不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反而提请劳动仲裁,要原告为其补缴9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并被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认可。原告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被告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为此,诉请法院撤销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为刘某补缴养老保险金”的仲裁裁决书,同时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缴的养老保险金525.36元。审理期间,原告自知难以胜诉,向法院提出撤诉。因该公司迟迟未履行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部门的努力下,制衣设备公司终于按裁决书要求履行了相关给付义务,并为申请执行人刘某办妥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点评
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劳动者擅自离职,应赔偿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这一约定的实质,是用人单位想逃避法律规定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法定义务。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足额支付,所以,双方的约定违反了劳动法规,因而约定是无效的,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员工违约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另行提出赔偿之诉。 来源中国劳资纠纷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生活中,劳动者都应当具备一定的劳动法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向劳动督查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不缴纳社保去哪里投诉?为了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