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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社保去哪里投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9 12:30:17 人浏览

导读:

在生活中,劳动者都应当具备一定的劳动法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向劳动督查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不缴纳社保去哪里投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生活中,劳动者都应当具备一定的劳动法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向劳动督查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不缴纳社保去哪里投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缴纳社保去哪里投诉

  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投诉后依法依规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受理则应进行立案查处。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将会损害员工的劳动权利,一旦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可能就因为没有社保,就会影响工伤认定,甚至是伤残鉴定。如果你的用人单位不给你购买社保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单位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是他的义务来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就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另外,需要注意地是,职工在入职时一定要跟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那个合同就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员工办理社保。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那么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一一保存下来。

  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二、不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

  三、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行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经过小编详细的解答,我们能够得知不缴纳社保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缴纳社保去哪里投诉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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