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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劳动合同不能扣工资抵补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7 18:35:02 人浏览

导读:

王某于2007年底与公司签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今年合同到期时,王某不愿再续签,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公司认为其未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扣当月工资,来抵公司发放给职工的每月100元的合同补贴。对公司的做法,王某深感委屈,到劳动部门进行了投诉

王某于2007年底与公司签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今年合同到期时,王某不愿再续签,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公司认为其未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扣当月工资,来抵公司发放给职工的每月100元的合同补贴。对公司的做法,王某深感委屈,到劳动部门进行了投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用来约定工作期限、工作岗位、工时制度、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的,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法律效力消失,其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终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存在,扣工资抵补贴的做法无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经调查核实,对该公司的错误做法进行了制止,依法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按规定与王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补发克扣王某的1000余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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