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要怎么计算
导读:
公司向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少人觉得公司这样做是违法了相关的劳动法规的,其实对于合法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劳动法上是做了相关的规定的,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劳动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要怎么计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1.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一)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26条。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6条。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2条、第46条。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2条、第46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要怎么计算”全部内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是分不同情况的,解除劳动关系有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解除两种情形。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提供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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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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