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怎么变更
导读:
采购合同怎么变更?采购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影响合同履行情况的发生,如因天气原因影响运输导致货物交付时间延后,原材料价格突然大幅度提高,造成货物价格变化等情况,很难做到完全遵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一方当事人总是会在情况发生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部分条款。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采购合同变更的方式及相关知识。
一、采购合同的变更
1、采购合同变更的方式
采购合同变更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另一种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变更。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变更方式。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显示公平,被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采购合同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违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情形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变更相应合同内容。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采购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
《合同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采购合同内容的变更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标的物数量的增减;
(2)标的物品质的改变;
(3)价款的增减;
(4)履行期限、地点的改变;
(5)结算方式的改变;
(6)违约金的变更等。
上述内容变更应当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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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以实现合同目的。采购合同的变更是合同进一步履行的依据,最好都采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以防止出现合同争议。
二、采购合同纠纷的处理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很难保证不出现纠纷,当企业的采购合同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选择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
在处理采购合同纠纷时,应当注意采购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的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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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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