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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9 00:23:32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合同无效:(l)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合同无效:
  (l)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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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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