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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采光权的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6 13:44:14 0人浏览

导读: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采光和日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侵犯采光权可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侵犯采光权的赔偿是怎样的?采光权的计算公式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侵犯采光权的赔偿
  •   侵犯采光权的赔偿问题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标准 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和现有法律、法规来看,采光权的损害赔偿金额面临不少问题,法律条文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有关司法解释中也没有给予明确解释。近年来各地发生不少采光权纠纷案件,各地法院对采光权受侵害的赔偿金额判决标准不一,大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2002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两家房地产公司因修建的两幢电梯公寓影响了周边住户的采光权,付出了赔偿400万元的代价。住户因采光权受到侵犯而获得如此巨额的赔偿,在国内是比较少见的。

      2004年11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采光权纠纷案。判决认为,湖北省监利县一幢新建的7层综合楼影响了10户居民的通风、采光等权益,要求侵害人采取折价赔偿办法,即从20...

  •   侵犯采光权该如何赔偿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 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 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近年来,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

  •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采光和日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侵犯采光权可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侵犯采光权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采光权的计算公式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侵犯采光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采光权赔偿的法律依据和标准通风、采光和是衡量一个人居住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在现代都市,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在规定的基础上,对通风、采光和日照的问题作进一步规定。《民法典》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2001年7月31日,建设部颁布《建筑采光设计标准》;2002年8月30日,建设部专门就房屋建筑部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3月1日,建设部发布《城市居住区规...

  •   著作权侵权在我国是每年立案比较多的一种案件类型,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普法活动的宣传,很多人都开始重视保护著作权。那么侵犯著作权赔偿数额是多少呢?依然有些人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侵犯著作权赔偿数额是多少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罚款金额是一万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五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罚款金额是一千至五万元。

      二、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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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采光和日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侵犯采光权可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侵犯采光权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采光权的计算公式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侵犯采光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采光权赔偿的法律依据和标准通风、采光和是衡量一个人居住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在现代都市,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在规定的基础上,对通风、采光和日照的问题作进一步规定。《民法典》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2001年7月31日,建设部颁布《建筑采光设计标准》;2002年8月30日,建设部专门就房屋建筑部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3月1日,建设部发布《城市居住区规...

  • 不久之前,SanDisk表示计划投身数字音乐播放器市场,然而目前公司却因为“没有得到MP3格式授权”,而随时面临法律纠纷。在不久之前德国柏林召开的IFA消费者电子展会上,SanDisk首次透露了播放器产品计划,然而在此之后,又一家名为Sisvel的意大利版权公司站了出来,表示 SanDisk至今尚未向其缴纳授权费用,因此不能加入MP3音频格式的使用者阵营。在此之后,Sisvel在德国市场正式将SanDisk拉上法庭,而SanDisk则坚持自己的做法,表示使用MP3音频格式并未侵害任何人的专利权。

      作为Sisvel公司音频MPEG部门总裁,Giustino de Sanctis先生表示:“SanDisk必须向我们缴纳授权费用,因为除了这条路以外他别无选择。”另一方面,Sisvel表示之所以选择IFA展会的 同时起诉,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目前为止已经有六百多家企业和机构购买...

  •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侵犯个人隐私权赔偿怎么赔偿你又了解多少呢?你又是否知道如何处理的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了关于侵犯个人隐私权赔偿怎么赔偿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如何认定是否侵犯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

  • 有些人可能不太了解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毕竟不是所有的人对法律都是烂熟于心的,甚至还会有些人是法律小白,根本就不了解法律。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 我们都知道人身自由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人身自由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在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的时候,怎么寻求帮助呢?下为大家介绍关于人身自由权的构成要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人身自由权的概念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二、人身自由权的构成要件1.存在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依据中国的现行立法规定,只要违反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规定、禁止拘禁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禁令规定和行使自由与权利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自由和权利的限制的规定,即属违法。在司法实务中,只要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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