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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触电死亡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4 11:18:30 0人浏览

导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高压触电死亡赔偿的相关知识。
高压触电死亡赔偿
  • 国家对触电身亡的标准赔偿为: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三)树木倾倒...
  • [案情] 1997年至1998年,被告宋某与某村委签订承包合同,经营该村的三根台田沟(鱼池),1998年以后双方未续签承包合同,但宋某继续使用该台田沟进行经营(钓鱼)。宋某经营的台田沟中间位置上方架有三根10千伏高压电线,三根电线中,最低一根距地面 5.13米,该线路的架设符合国家电力法规定的高度。台田沟周围和电线杆上无任何警示标识。2000年5月2日上午8时左右,马某骑车到被告宋某所经营的三根台田沟钓鱼。宋某与马某口头商定好钓鱼价格后,马某即开始垂钓,宋某则去了他所经营的其他台田沟,下午2:30左右,宋某到马某钓鱼的地方查看时,发现马某已躺在离他钓鱼的位置约十米处的沟上面的麦田里,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鉴定结论为马某系左手触电致电击死亡。马某的妻女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电业局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35365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01年2月20日申请追加宋某及...
  • 2007年6月29日是个晴朗的日子,安徽省砀山县葛集镇韩新庄行政村李某在忙完农活后,约了2个同村朋友到村子附近的河边去钓鱼。3人在河边边聊天边钓鱼,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由于鱼儿迟迟不上钩,李某换了一处河水较深的地方继续垂钓,果然几分钟后鱼线被紧紧拉住,李某非常兴奋地起杆收线。这时不幸发生了,李某的鱼线高高收起后挂在了附近的高压电线上,只听到李某断断续续的说了句"坏了,忘记高压线了…….",随后便仰天倒地。同伴紧急呼叫120,李某被送到砀山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不幸突然降临到李某家中,李某年仅28岁,上有父母,下有妻子儿女,一家人顿时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李某家中因今年果树收成较差,生活拮据。料理好丧事后,家人偶然想起李某生前曾在新华保险公司买过保险,于是找出保险单,立即向新华保险宿州中支公司报案。宿州中支保险理赔人员当天赶到李某家中,经过仔细查阅保险单,了解到李某在200...
  •   作为劳动者,最担心的就是万一在工作中发生什么事故,甚至导致伤亡,这时候处理起来就比较棘手了。那么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工伤事故赔偿依据是怎样规定的?工伤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

  • 交通事故常有发生,只是车损或者人只受一点点小伤算是比较幸运的事情了,如果是造成人员伤亡就是较为严重的情形了,不止只是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在某些情形下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说。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1、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3、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法官认为一个合适的数额就是一个合适的数额,其标准有三个:第一个标准,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给予抚慰;第二个标准,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制裁;第三个标准,能够对一般的群众起到警示...
  •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出现受害者死亡的情况是很常见的,是需要对其近亲属进行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本文介绍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并有相关案例和相关法律介绍。

      相关案例:

      账老板终于赔钱了,但这并不是法律的胜利。昨日,因工致残的贵州农民工周海对南都记者说,在威胁以命相搏后,老板家偿还了弟弟周训开的7万元工伤赔偿。双方在南海区人民法院签订和解协议,相对于之前佛山中院的终审判决,少了2.2万。

      5月12日,因工致残的周训开拿到了7万元赔偿金,距离去年5月8日在南海区人民法院的胜诉,他们整整折腾了一年。最后的成功,又与法院无关。

      在5月10日的索赔被打后(详见5月11日《南方都市报》佛山读本A 20版报道),周氏兄弟放出狠话:“要么履行法院判决赔钱,要么就在医院花更多的钱。”老板家考虑再三,决定赔钱了事。

      谈判的价码,从最初的2万,涨到5万,最后涨到7万,相对于佛山中院在去年8月3日的终审判决,周训开少拿了约2.2万。回忆起那几天的经历,周海无奈地说:&...

  •   交通事故常有发生,只是车损或者人只受一点点小伤算是比较幸运的事情了,如果是造成人员伤亡就是较为严重的情形了,不止只是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在某些情形下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说。

    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法官认为一个合适 的数额就是一个合适的数额,其标准有三个:

      第一个标准,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给予抚慰;

      第二个标准,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制裁;

      第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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