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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全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08:49:23 0人浏览

导读:

为了确保刑法更好的实施,往往都会出台一些刑法的修正案,为了修正案可以更好的落实会有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法修正案七全文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刑法修正案七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

      一、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在该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l...

  • 核心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自2008年5月19日起施行。公司法解释二全文共有二十四条,主要是解释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法解释二的全文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
  •   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通过三审,自2015年11月实施。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第一百九十九条,全文共四百五十一条,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行为并列到强奸罪,并且从重处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2015刑法修正案九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5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

  •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法律是不断与时俱进的,法律的修正也会给出相应的解释,因此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该不断关注实时热点。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去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疑问能够有所帮助。

      一、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10月19日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就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根据解释,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

  •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罪的规定中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法律规定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
  •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起源

      在第十次常委会上,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惩治违反会计法犯罪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惩治期货犯罪的决定(草案)》,在常委会初步审议过程中,一些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考虑到刑法的统一和执行的方便,不宜再单独搞两个决定,认为采取修改刑法的方式比较合适。同时,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对刑法中有关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方面的犯罪也需要扩大规定。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上述三项内容合并规定为修正案。除以往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以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修正案的形式修改法律这是第一件,刑法修正案的通过,为我国立法活动又创设了一个新的形式,表明了我国的立法活动在不断地走向成熟。

    第一个刑法修正案的简介

      1999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并于同日起施行。修...

  •   核心内容:刑法修正案(八)是修改幅度多大的,其修正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由刑法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1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ldquo...

  • 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拟三挡刑罚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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