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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怎么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9 10:59:43 0人浏览

导读: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那么经济补偿金怎么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经济补偿金怎么给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共分为四类:

      第一类情况经济补偿办法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第五条、第七条,京劳关发?1995?45号转发文中的第二条规定:劳动者由于下列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的补偿金,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二类情况经济补偿办法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市政府9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劳动者1个月...

  • 读者小沈来信咨询:

    网的编辑你好,我原来在一家单位就职,最近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给我,经济补偿金大概有五万多块钱,但是我有一个问题,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还需要纳税呢?

    网陆敬波律师答复:

    随着劳动力价值的不断提升,员工的工资越来越高,一旦发生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往往会是一笔巨大的金额,其税款也不容小视。那么,经济补偿金的税款应该如何缴纳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

  •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

  • 案件简述: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金争议

    案情介绍:

    金先生在某公司担任技术部门主管,从事产品开发工作,与公司订有五年期劳动合同。工作中,金先生与其主管部门的几名技术人员一起开发新产品,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了保证新产品的顺利开发,公司要求与金先生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约定:参与产品研制开发的员工对产品研制过程和结果予以保密,不管如何原因离开公司的,则在一年之内不得前往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单位工作,否则将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作为补偿,公司将按金先生等员工的守约情况给予经济补偿费。金先生及其部门员工对协议内容没有异议,双方于是签订保密协议。

    不久,金先生的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公司为了强化产品开发力度,计划找一个更合适的技术人员担任技术部门主管,于是,公司通知金先生: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订。金先生接到公司的通知后,要求公司考虑以往情况给予留...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的50%-100%的加付赔偿金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上这三种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在实践中应如何计算职工的应得赔偿数额?

      赔偿金支付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新的规定。是对违法解除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对于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当于经济补偿金双倍数额的赔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规定于劳动部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之中,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该办法对于2008年1月1日这后的劳动合同不再适用,因此只有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劳动合同才存在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

  •   一、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竞业限制期限约定不明的,双方也可以继续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个新条款,即经济补偿金的限制封顶条款:“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说只要是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不受12年封顶的限制。

    延伸阅读:劳动合同法全文

  •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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