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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范围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5 09:56:25 0人浏览

导读:

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纠纷,不仅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寻找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如果这两种方式都不能解决矛盾,那么双方可以选择仲裁的方式,但是不是任何纠纷都可以进行仲裁,那么仲裁范围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仲裁范围规定
  •   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纠纷,不仅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寻找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如果这两种方式都不能解决矛盾,那么双方可以选择仲裁的方式,但是不是任何纠纷都可以进行仲裁,那么法律对仲裁范围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律对仲裁范围的规定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现分述如下:

      (1)经济合同纠纷有:销售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

  •   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石,它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契约,是双方当事人所表达的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意愿的法律文书,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合意书面化、法律化的形式。①双方当事人正是通过仲裁协议的约定,授予了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同时,也排除了司法管辖权。而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即仲裁范围是否具有可仲裁性,是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实质要件。争议的可仲裁性,又称仲裁的受案范围、仲裁的对象等,指仲裁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解决哪些争议,不能解决哪些争议。可仲裁性问题对于国内外立法都有不容忽略的影响:针对国内而言,它是划分仲裁机构和其他机构解决商事纠纷的分工和权限的根据;针对国际而言,鉴于目前仲裁制度的不断趋于国际化和统一化,仲裁裁决需要得到他国的承认和执行,其逻辑前提是,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必须具备可仲裁性。

      1、各国立法对仲裁范围的界定...

  • 不可以仲裁的范围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 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适用仲裁法。此外,从我国关于劳动争议以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其他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看,这两类纠纷案件应当仲裁,而且,仲裁是提起相应民事诉讼的前置性程序,即只有经过仲裁解决,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一般认为,凡是当事人有处分权的民事、经济争议,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对该范围,具体包括: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

      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示规定了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确定的制度提交仲裁的纠纷内容:①有关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具体指婚姻...

  • 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一)普通仲裁时效一般为3年;(二)特殊仲裁时效适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出口合同争议”情况的时效为4年;(三)“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仲裁机关不予保护。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最新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限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体制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为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提供高效公正的法律救济,对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

  •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是否能够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该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所以,除特别法律关系下的纠纷不能仲裁,其他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裁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是法定不能仲裁的情形,是可以仲裁的,但是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签署有效的仲裁协议或条款,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

  •   说起仲裁,可能很多朋友都不太了解,其实,仲裁与诉讼一样,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之一,且其作出的判决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那么仲裁的执行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仲裁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仲裁裁决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关于它的规定来自于《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其相关规定: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

  •   仲裁裁决书由法院执行,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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