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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包含哪些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2 14:12:05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双方极易因为利益问题产生矛盾纠纷,这个时候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那么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争议包含哪些范围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增敏。劳动争议包含哪些范围?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下列劳动争议范围适用调解:因确认劳动关系,或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或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长尹尉民日前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公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下为全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一章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
  •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双方极易因为利益问题产生矛盾纠纷,这个时候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那么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一)从案件类型来看,下列案件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而发生的争议;(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8)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9)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而发生的争议;(10)法律、法规规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二)从用人单位性质来看,下列用人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受理:

    (1)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的工...

  •   核心内容:劳动争议根据其主体、客体、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对劳动争议分类研究,有助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和预防劳动争议。

      1、从劳动争议主体上分。

      劳动争议分为个人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则分两种:一种是劳动者一方为多人,且发生争议的原因和请求是共同的。这种集体争议劳动者一方应推举代表参加法定的处理程序。在处理程序上与个人劳动争议相同,但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适用特别程序。另一种为团体争议,即指以工会组织为一方,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签订和执行集体协议而产生的争议。

      2、从劳动争议的客体上分。

      即从争议涉及的劳动关系上分,可分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规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亦称权利之争。以及因确定或变更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劳动争...

  •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增敏。劳动争议包含哪些范围?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下列劳动争议范围适用调解:因确认劳动关系,或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或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许迪。劳动合同就其义务而言,劳动者的义务是提供劳动,而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争议案件,在各种法律案件是最常见的,因为涉及的人数比较多,所以造成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那么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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