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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审查劳动者主体资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8 14:39:05 0人浏览

导读:

如何进行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同主体资格,主要在确定合同各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另外还要注意审查主体的主要信息、特殊主体和经营资质,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合同主体资格审查的相关内容。
怎样审查劳动者主体资格
  •   如何进行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同主体资格,主要在确定合同各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另外还要注意审查主体的主要信息、特殊主体和经营资质,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合同主体资格审查的相关内容。

      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点

      1、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在确定合同各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无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将影响合同效力。

      3、确认国内一般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应以其经依法登记取得的《营业执照》为准。无《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企业集团营等无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

      4、当事人超越依法登记的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并不因此导致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5、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工程项目部”等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以自己...

  •   合同在日常使用中频率还是蛮高的,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阅读仔细好合同的相关条款,尤其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这是整个合同关系里边最重要的部分了。那么如何把控合同中主体资格的审查?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把控合同中主体资格的审查

      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主体为自然人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证件,以确定其是否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特殊行业的还要审查从业证书。

      主体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时,要审查对方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审查资质证书,如药品企业审查药品经营许可证,房地产企业审查其“五证”等。第三人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的合同,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是否写明代为签订合同的事项。

      二、企业合同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1、合同效力的审查。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

  • 借款合同订立前的主体资格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应的证明单证,贷款人可以向有关发证单位核实是否属实。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职工持股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凡经过核准登记,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职工持股会即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未经登记而以职工持股会名义进行集资入股活动的,以负责组织、发起人为诉讼主体。

  •   如何进行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同主体资格,主要在确定合同各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另外还要注意审查主体的主要信息、特殊主体和经营资质,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合同主体资格审查的相关内容。

      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点

      1、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在确定合同各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无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将影响合同效力。

      3、确认国内一般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应以其经依法登记取得的《营业执照》为准。无《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企业集团营等无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

      4、当事人超越依法登记的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并不因此导致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5、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工程项目部”等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以自己...

  •   合同在订立之后,并不就代表着合同双方就要马上签订了,合同双方还是需要对该合同的主体客体条款等问题,再进一步的审核考察的,而在审核时也是有着要求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审核合同主体资格时应注意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审核合同主体资格时应注意什么  1)区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内部职能部门的签约问题。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果具备营业执照(肯定不是法人营业执照)就具有签约主体的资格,但其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诉讼中应解决的问题,这不影响其签约主体资格。

      企业的职能部门就不具备这样的资格。

      2)审核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

      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

      3)审核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

      很多情况下,不可能都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而是由授权代表加以签署,此时应审核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

      二、合同主体资...
  • 谨慎审查合同主体资格需要注意的事项:

    1、区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内部职能部门的签约问题;

    2、审核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

    3、审核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劳动关系确定的条件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实际的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发生劳动争议(比如劳动者因公伤残或者死亡)时难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确定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只要具备上述三种情形,就可以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受到保护。不仅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享有同等的权利,还可以无书面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工资或者按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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