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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需单位批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7:12:52 0人浏览

导读:

员工辞职不须经用人单位批准。需要辞职的劳动者,如果是正式同员工的话,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员工辞职需单位批准吗的相关知识。
员工辞职需单位批准吗
  • 员工正常辞职必须经用人单位批准,但以下情形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要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是否就可以无须单位批准?难道用人单位不批准,就不能离职吗?下文法律快车小编将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详细介绍。

      案情

      2013年7月,张某大学毕业后,被某国有银行正式录取,在柜台上从事银行对公业务。工作1年后,张某感觉单位内部人际关系比较复杂,对发展前景很忧心。2014年8月,张某悄悄联系了一家外资银行,对方也向他伸出了橄榄枝。听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2014年9月,张某向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分别递交了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上交三四个月,因部门经理不同意,张某的辞职手续迟迟无法办理。外资银行也多次催促张某来上班,张某为此很苦恼,向江苏省镇江市总工会寻求帮助。那么,银行不批准,张某是否就不能离职呢?

      法律贴士

      在许多单位的“离职流程”中,都有劳动者离职须经领导批准的规定。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

      法律赋予劳动者自由...

  •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社会保险,单位,劳动合同,保险费,缴纳

      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   李敏清因患病主动辞职,辞职后的她向公司索要经济赔偿被拒,遂将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和市中院依有关规定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经查明,李敏清于1993年9月入职被告公司,历任生产部机修工、控制员、副主任等职位。2003年9月2 日,李敏清提出辞职,被告公司支付李敏清工资至2003年10月2日,双方于2003年10月2日解除劳动关系。李敏清于2003年12月26日领取结算金人民币16074.73元,员工等级为4级。

      2004年1月13日,李敏清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以后,以被告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病假工资等为由,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04年2月20日,该会以李敏清已过申诉时效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李敏清对该决定不服,于2004年3月1日向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南山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原、被告解除劳动关系是由李敏清主动提出辞职所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的有关规定,劳...

  •   大家可能认为离职申请和离职报告是同一个意思,其实不然,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说明离职申请与离职报告区别。

      两者都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申请与离职报告的区别,在于辞职申请是劳动者申请辞职,但是申请还有一个批准的过程,申请的结果由单位控制,把最终决定权交给了单位。而辞职信,也叫离职报告则是明确表达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想法,是自己主动的选择,单位不得阻挠或拖延。

  •   我是想主动辞职,不知道要不要支付违约金?

      律师解答:

      主动辞职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不过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因为是要提供专项培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是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那要看你的合同的具体情况了。

      违约金相关知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

  •   劳动者要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是否就可以无须单位批准?难道用人单位不批准,就不能离职吗?下文法律快车小编将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详细介绍。

      案情

      2013年7月,张某大学毕业后,被某国有银行正式录取,在柜台上从事银行对公业务。工作1年后,张某感觉单位内部人际关系比较复杂,对发展前景很忧心。2014年8月,张某悄悄联系了一家外资银行,对方也向他伸出了橄榄枝。听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2014年9月,张某向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分别递交了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上交三四个月,因部门经理不同意,张某的辞职手续迟迟无法办理。外资银行也多次催促张某来上班,张某为此很苦恼,向江苏省镇江市总工会寻求帮助。那么,银行不批准,张某是否就不能离职呢?

      法律贴士

      在许多单位的“离职流程”中,都有劳动者离职须经领导批准的规定。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

      法律赋予劳动者自由...

  • 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辞职,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还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的,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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