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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由那间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4 08:34:10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话,一般是需要有相关的部门来进行调解,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对于劳动周纠纷的处理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事情,建议大家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那么劳动争议由那间法院管辖在哪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劳动争议由那间法院管辖
  •   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持劳动争议裁决书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这种诉讼形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对劳动争议的最终处理。劳动争议诉讼制度首先要解决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和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问题,即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主管和管辖问题。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也称劳动争议的主管制度,是指确定人民法院与其它机构处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即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每一个仲裁委员会都有一定的管辖范围,即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通常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是重合的,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也是用人单位所在地。而现代...

  •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话,一般是需要有相关的部门来进行调解,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对于劳动周纠纷的处理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事情,建议大家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那么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在哪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秦宇。

      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地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即劳动争议法院的管辖地应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帮助,谢谢。

  •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话,一般是需要有相关的部门来进行调解,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对于劳动周纠纷的处理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事情,建议大家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那么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在哪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   在诉讼中会有管辖的规定,同样仲裁也是需要讨论管辖规定的,那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确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现在劳动仲裁案件的数量逐渐增加,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劳动仲裁在我国属于劳动纠纷前置程序,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仲裁审理有什么条件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劳动仲裁审理有什么条件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
  •   劳动仲裁管辖在进行确定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劳动仲裁的法律规定来的,这样才能够确保劳动仲裁的行为是合法的,从而有法律效力。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仲裁管辖如何确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劳动仲裁管辖如何确定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

  •   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首先看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如果有过约定的从其约定。若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没有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一般来讲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

  • 劳动仲裁是不可以约定管辖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产生劳动争议的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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