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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4 09:04:43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那么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
  • 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情形: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为了便于员工理解、掌握劳动法规定,以及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准确掌握司法尺度,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共18条。《解释二》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1年4月16日颁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管辖、诉讼主体、举证责任、合同解除、判案依据、仲裁裁决的审查执行等一些亟需明确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解释。 从2003年底起,最高院开始起草《解释二》,在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之后,制定完成并出台《解释二》。

      人事档案纠纷法院应受理

      法规: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解读:过去人事档案纠纷类的案子,法院处于不受理的状态,现在有法可依了。

      何种原因工伤,都要给予工伤待遇

      法规:无论何...

  •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总能因为自身利益问题或其他原因,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矛盾纠纷。那么劳动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找委员会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子做分析并做出仲裁。

      3、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诉讼。

      当你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找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进行解决,而解决的方式也是多样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具体选择哪种方式解决,还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的相关内容。

  •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原、被告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告,是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是指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劳动争议另一方起诉,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1、劳动者的诉讼主体资格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发生争议的一方劳动者死亡的,如何确定诉讼主体问题。《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劳动争议案件,从历史上看是从民事案件中分离出来的,因此,在目前《劳动法》尚不十分完备的情况下,认定其当事人也应参照《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同时,基于死亡职工与其原所在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出现了其直系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与该用人单位之间的附随关系,因职工死亡发生的保险待遇等争...
  •   在我国,基本上大多数人都已经在职场工作了,因此都会与自己的公司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从而约束公司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彼此间的争议,这主要有四个途径。

      (1)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其他方式解决。

      (2)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在企业工会,可找到他们来解决纠纷。

      (3)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它...

  •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民事诉讼的有诉讼时效的规定的,那么如果是劳动争议呢,是不是也有相关的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有时间规定的。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争议有没有诉讼时效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劳动争议有没有诉讼时效规定

      1、六十日仲裁期限的开始计算日。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明示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或承诺另行支付劳动报酬的期限已届满,或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被拒绝的,可以视为劳动争议已发生,推定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劳动者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那天起,在劳动法规定的60日期限内申请劳动仲裁,那种认为用人单位未发放已承诺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就应在...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就可以起诉。那么劳动争议可以起诉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争议可以起诉的情形:

      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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