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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报酬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09:54:53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报酬是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使用的一个指标,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 (核算期内) 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大致相当于联合国SNA中的雇员的报酬。那么劳动者报酬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劳动者报酬有哪些
  •   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通过劳动直接从生产过程中得到的劳动收入、从事生产活动应该得到的全部报酬、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那么你知道劳动者的报酬有哪些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计时工资计时工资

      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

      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

      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

  •   劳动者报酬我们都知道很广泛,这也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之后应得的,那么,劳动者报酬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动者报酬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

  •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关于体力劳动是个非常熟悉的词。通常把知识分子称为脑力劳动者,而把工人农民称为体力劳动者。那么,劳动者有哪些分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脑力劳动者

      脑力劳动者是指以脑力劳动为主的人们,如理论工作者、作家、教师、律师、编辑人员等。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必须经常性的使用脑力去分析、思维和记忆。脑力劳动者的工作特征是:思维劳动大于体力劳动。这种职业表面看来十分清闲,只能劳动者本身深知其艰苦。

      二、体力劳动者

      体力劳动者指从事以消耗体力为主的劳动的人员。他们一般不担任管理工作,主要分布在农业、工业、建筑等以体力劳动付出为主的行业。目前我国的体力劳动者主要包括:商业、服务业的基层工作人员;直接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劳动者;工业、建筑、交通运输、邮电等部门的生产工人等。

      第三产业中的服务工作也是劳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人文物...

  •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的现象还是有发生的。由于不懂法,不少追索劳动报酬劳动者采取了错误的方式,最后得不偿失。其实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那么关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法律规定有哪些?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法律依据如下:一、《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节假日期间,在单位进行值班,而劳动者值班有工资吗?首先我们要了解加班和值班的概念,加班与值班所享受的待遇不同。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首先,加班与值班的概念不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在非工作时间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认定值班与加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是否有一定的休息时间。

      其次,加班与值班所享受的待遇不同。加班工资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每天必须按照劳动者日工资的3倍标准另行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么值班是否应当支付报酬呢?通常认为,虽然劳动者值班没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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