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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1:48:32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通常在入职一家单位后,都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而对于签订什么类型的劳动合同,可能这个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协商了。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吧。
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
  •   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通常在入职一家单位后,都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而对于签订什么类型的劳动合同,可能这个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协商了。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吧。

      一、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类型主要有三种,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单项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随着法律意识的普及,我们在进入一家企业或单位的时候,都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的相关内容。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勇军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合同的种类有哪些这个问题。

      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

      (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

      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哪怕《合同法》没有专门列出来,也是有效的,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合同的内容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一般是由法律法规指定的;约定条款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的条款。劳动合同一般同时具备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具体项目而形成的。

    《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七...

  •   《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有学者建议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及其劳动者,围绕这一问题各方意见较为对立。

      从劳动合同原理讲,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聘用合同制与劳动合同制没有本质区别。但是,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职责不同,决定了劳动合同制与聘用合同制在人员的录取和管理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从事业单位现在尚在实行的制度来讲,即便是正在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仍然要按照国家编制机构下达的编制限额聘用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提出辞职应经批准后方准辞职等。对于实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是自主决定的,管理是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经过对方批准。在争议处理问题上,事业单位发生的是人事争议,先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处理;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的是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那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种类有哪些?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包括试用期?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期限种类有哪些

      按照合同期限的长短,可以将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种:

      1、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包括试...

  •   核心内容:一般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情况下,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的变更。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这就是说: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

      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

  •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必备条款有,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对于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回答:

    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应用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编制管理。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

    (2)经费管理。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

    (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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