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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6:30:05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以此来养家糊口,还经常发生工伤事故。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以此来养家糊口,还经常发生工伤事故。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我们经常在建筑工地上看见很多农民工,经常发生一些工伤事故和纠纷。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

  •   农民工是一个弱势群体,很多都没有文化,那要是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维权?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来自农村的陈某自2008年9月起来到位于瑶海区的一家水泥制品厂工作,根据约定按工作天数计酬,每天40元。2010年5月15日上午9时许,其在工作中不慎将右手卷入工厂机器的皮带绞伤,后被送至武警医院进行治疗。

      经诊断为右示、中指末节皮肤软组织缺损伤;右环指末节缺如伤,后经司法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陈某在医院住院治疗了40天,于2010年6月25日出院,2010年7月2日门诊复查,共用去医疗费用15397.6元。

      但是,工厂老板刘某某在先行支付了15800元后便杳无音信。沉重的病痛无疑令陈某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继续治疗,陈某拿起来法律武器,起诉至瑶海区法院。

      庭审中,工厂老板刘某辩称,自己系个体工商户,但其开办的工厂已经工商登记,...

  •   在中国社会中,有很多的农民工外出打工,农民工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农民工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农民工工伤的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

  • 遇到工伤认定失败,并且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一般情况下,工伤首次鉴定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我们在平时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工伤的情况,尤其对于农民工来说磕磕碰碰在所难免的。那么,农民工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农民工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要确定被诉主体。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应将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列为被诉主体。王中可以到太原市工商局查询建设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第二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最长60天)。由于王中工作1个月就受了工伤,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因此,王中需要马上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步,申请工伤认定(最长60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是进行工伤索赔的必经程序。在拿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书后,立即向太原市劳动保障局 (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步,申请伤残等级鉴...

  • 工伤的发生相应的公司是要进行一个赔偿的,如果在工伤鉴定之后鉴定为相应的工伤等级的才能有进行赔偿的,在之后的工伤复发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下面为大家带来工伤旧伤复发还能要求公司再赔偿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工伤旧伤复发还能要求公司再赔偿吗如果工伤致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如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员工离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标准查阅各省工伤保险条例。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员工离职时,由用人单位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标准查阅各省工伤保险条例。特别提醒,一定要做完伤残等级鉴定才能离职,因为只有达到伤残等级并取得鉴定书,才能向社保局和公司申请上述补偿。二、工伤认定范围企业职工工...
  • 农民工工伤应当赔偿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如果导致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合理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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