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记录的内容有哪些
导读:
1.住院病历是病人在住院期间,由医护人员根据病人情况所书写的全面、系统的诊疗记录。
2.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会诊意见等。
3.这些内容不仅记录了患者的病情、检查和治疗情况,还反映了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对患者疾病的观察、分析、讨论和诊治意见等主观认识。
住院病历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1.从内容上来说,住院病历可以分为客观病历资料和主观病历资料。
(1)客观病历资料主要记载患者的病情、检查、治疗等客观情况,如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2)主观病历资料则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以及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如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手术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等。
2.从保管形式上来说,住院病历也可以分为两类。
(1)患者自行保管的病历资料,主要是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患者就诊的门(急)诊病历等由患者自行保管。
(2)医院保管的病历资料,包括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以及所有的住院病历都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住院病历的保管是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的责任。
1.对于患者自行保管的病历资料,患者应当妥善保存,保持其原貌及完整性,不得在病历上涂改、添加等。
2.如果患者丢失自行保管的病历资料,可能会因为无法证明医院诊疗存在过错而面临败诉的风险。
3.对于医院保管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确保病历的安全、完整和真实。
4.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负有提供由其保管的病历原件的义务。
5.如果医院因保管不力导致无法提供病历原件以证明医院诊疗无过错的,医院要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因此,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疗机构,都应当重视住院病历的保管工作,确保其安全、完整和真实。
住院病历在医疗纠纷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你是否对病历的保管和使用有更深入的了解需求?在法律快车,我们将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解读和咨询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