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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5 10:11:23 人浏览

导读:

项目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有何不同?本文详细解析了两者的定义、承包范围及工程开展程序。同时,探讨施工承包的特点,包括费用、进度、质量控制等方面。

  一、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区别有哪些

  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在定义和承包范围上有所不同。

  1.工程总承包是指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承包,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

  2.而施工总承包则是指施工单位仅对施工任务进行承包,其他阶段的承包任务由建设单位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3.在承包范围上,工程总承包的范围最广,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等,最终交钥匙给业主。

  4.而施工总承包则是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的所有分项和各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

  5.施工总承包模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

  6.而工程总承包模式则可以在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开始招标,从而缩短建设周期。

  二、施工承包的特点探讨

  施工总承包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

  1.在费用控制方面,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时,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使投标人的报价更具依据。

  2.在进度控制方面,施工总承包模式通常要等待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招标,导致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较长。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项目中的应用。

  3.在质量控制方面,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对工程质量具有重要影响。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因此选择优秀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

  4.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合同管理方面具有优势。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商签约,大大减少了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量。

  5.在组织与协调方面,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这使得业主更容易进行协调和管理。然而,由于建设周期可能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

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区别有哪些

  三、建筑承包法律依据

  1.《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这意味着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其中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3.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这一规定为建筑承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你是否对总承包模式有更多疑问?或想深入了解建筑承包的法律规定?法律快车将持续为您推送法律资讯,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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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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