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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无房怎么申请公租房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8 01:38:05 人浏览

导读:

离婚了无房申请公租房子的流程包括申请人需要向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接着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等。离婚了无房申请公租房子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申请人的收入情况达标等。

  一、离婚了无房怎么申请公租房子

  离婚后,没有房子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公租房的步骤如下:

  1.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或向房管局提出申请。

  2.受理与初审:工作人员会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工作人员会出具《备案回执》。

  3.提交终审:初审通过后,申请会被提交到市主管部门进行终审。主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详细的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批示。

  4.等待审核结果:申请人需要等待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申请人将获得公租房的资格;如果未通过,申请人可能会收到相关的通知或说明。

  二、离婚了无房申请公租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了无房申请公租房,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住房条件:申请人必须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

  2.经济条件:申请人的收入、财产必须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

  3.就业条件:如果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在本地稳定就业并达到规定年限。

  另外,申请公租房时,需要准备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离婚证明、收入证明、就业证明等。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离婚状态、经济状况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离婚了无房申请公租房需要审核多久

  离婚了无房申请公租房的审核通常会在1个月内完成。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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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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