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证明要怎么开
导读:
在需要开具医院证明,尤其是病假条时,应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流程。
1.只有具备医师及以上职称且拥有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有开具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为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并在病历和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
3.病假条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1)对于门诊病人,病假休息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应超过30天。
(2)对于住院病人,特别是那些出院后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患者,可以一次休假3至6个月.但
(3)3个月以上的休假需经科室主任批准并签名,3个月以上的休假还需医务科审核同意。
在开具病假条时,除了遵循上述的开具流程和规定外,还应注意病假条的有效期和休假时间。
1.一般来说,病假条的有效期不应超过医生的建议休息时间。
2.医生在开具病假条时,应明确注明休假的起止时间,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3.对于连续休假的病假条,也应在每张病假条上注明休假的起止时间,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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