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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认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21 02:33:00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认定程序涉及多个步骤,包括委托鉴定、受理、组成鉴定组和组织鉴定等。程序严谨,确保公正合法。了解这些程序有助于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权益。

  一、医疗事故认定程序

  1.医疗事故认定程序主要包括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在委托鉴定过程中,双方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正式委托书、相关病历资料、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等。

  3.双方还需交纳鉴定费并保留相应的收据。

  二、鉴定程序的步骤

  1.受理。

  (1)医鉴办在接到委托书后,会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医鉴办会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2)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病程记录、会诊意见、手术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以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2.组成鉴定组。

  (1)医鉴办会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通常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且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2)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医鉴办会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3.组织鉴定。

  (1)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会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并明确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2)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都不会影响鉴定的进行。

  (3)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事故认定程序充分体现了法律的真实和正义。在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受理、组成鉴定组、组织鉴定等程序进行,确保了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对于复杂的医疗事故案件,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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