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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的时间和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7 07:14:35 人浏览

导读:

本文详细介绍了伤情鉴定的时间、流程和所需机构与资料,帮助读者了解如何正确进行伤情鉴定。在进行鉴定时,需注意遵循相关法规,选择正确机构,准备齐全资料,并关注鉴定时限。

  一、伤情鉴定的时间和流程

  伤情鉴定的时间和流程对于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

  1.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鉴定时间主要依据损伤的性质和类型。

  (1)若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依据,伤后即可进行鉴定;

  (2)若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依据,则需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3)若以容貌损害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依据,需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4)对于疑难、复杂的损伤,应在临床治疗终结或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在流程方面,首先需向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1)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受理鉴定委托。

  (2)若受理,将指派专业鉴定人员进行鉴定。

  (3)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文书,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

  二、伤情鉴定的机构

  伤情鉴定的机构主要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根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1.公安机关办理案(事)件需要进行鉴定的,除技术能力原因需要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及时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需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

  3.委托鉴定单位应委派办理案(事)件的人员送检。

  三、伤情鉴定所需资料

  进行伤情鉴定时,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根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委托鉴定单位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鉴定委托书》,包括委托鉴定单位全称、送检人姓名、职务、证件名称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委托鉴定机构全称、鉴定涉案(事)名称、案件编号和简要情况、原鉴定情况、送检的检材和样本名称、数量、性状等。

  2.证明送检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3.委托鉴定的检材,如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

  4.鉴定所需的比对样本。

  5.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应作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若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鉴定机构可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

  你是否对伤情鉴定流程还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法律快车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欢迎随时向我们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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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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