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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1 10:01:02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安置房产权50年后的归属,取决于房屋类型、土地使用期限和政府规定。即使产权证注明50年期限,也可通过延长土地使用期限继续使用。安置房可转让但需注意风险,办房产证需准备相应材料。

  一、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谁

  安置房的产权一般为70年,与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相同。当安置房所属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到期时,产权人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因此产权到期后房子仍然归产权人所有。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解决方案。

  二、安置房产权转让规则

  安置房作为一种不动产,具有产权,因此也可以进行买卖。

  1.安置房的买卖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部分安置房可能尚未取得产权证或不符合转让规定。

  2.部分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这类房产在政府允许之前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3.在转让安置房时,需要注意各地政府的具体规定。有些地方规定,安置房在满5年后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转变为商品房性质并上市买卖。

  三、安置房产证办理材料

  在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时,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等。

  除了产权问题,安置房还有哪些权益保障?你对安置房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提问,我们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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