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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伤伤残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1 10:49:12 人浏览

导读:

鉴定工伤伤残需要的手续是申请人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鉴定工伤伤残需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等。

  一、鉴定工伤伤残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的手续如下:

  1.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组织鉴定:经过审核,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这可能涉及到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员,他们会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提出鉴定意见。

  4.作出结论: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这个期限可以延长不超过30天。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鉴定工伤伤残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鉴定工伤伤残后,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这些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此费用。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应得的工资。

  7.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不同,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根据工伤职员的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有不同标准的赔偿。

  三、鉴定工伤伤残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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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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