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导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作为预先拟定的合同内容,旨在简化交易流程和提高效率。当合同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时,应按照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如果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法律倾向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会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对于格式条款的解释,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1.解释应当符合合同条款的整体目的和交易习惯,以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解释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当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存在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采用非格式条款,以体现法律的公正性。这些解释原则旨在确保格式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格式条款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被视为无效。这些情形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6.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在这些情况下,格式条款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合同双方不受其约束。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你是否还遇到过其他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法律快车一直在你身边,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经历,我们一起探讨如何维护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具体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联
任律师15810653833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联营合同,甲公司将其租赁的商场中一处场地租赁给乙公司,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即向甲公司支付3000元的保证金,待
内容提要]格式条款有多种称谓,不同的称谓揭示了不同的侧面。格式条款是伴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和垄断而产生的,因具有高效性和不公平性的两面性,以及对契约自由原则的实质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